工业管道作为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员安全和生产效率,定期检验和年度检查是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这些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管道的潜在问题,预防事故发生,对于维护整个工业系统的稳定至关重要。
定期检验通常包括宏观检查、壁厚测定、无损检测等项目,宏观检查主要观察管道外观是否存在裂纹、变形或其他损伤;壁厚测定用于评估管道腐蚀或减薄情况;无损检测则通过专业技术探测管道内部可能存在的缺陷,这些检验项目有助于评估管道的整体状况,确保其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中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年度检查要求
1.管道定期检验
管道的定期检验,即全面检验,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的规定,对管道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定期检验应当在年度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2.定期检验工作程序
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以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3.定期检验安全状况等级
管道定期检验的安全状况分为1级,2级,3级和4级,共4个级别。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定期检验情况,按照本规则第3章规定评定管道安全状况等级。
4.定期检验周期
(1)一般规定
管道一般在投入使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GC1、GC2级管道一般不超过6年检验一次,GC3级管道不超过9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不超过3年检验一次,在使用期间内,使用单位应当对管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使用单位应当对管道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注:2019年6月1日起,压力管道按《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划分级别,原GC3级压力管道纳入GC2级压力管道进行管理。原GC3级压力管道应执行《TSG D7005-2018》中GC2级管道的相关规定。
(2)基于风险的检验(RBI)周期
管道定期检验可以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其检验周期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确定:(1)参照本规则 1.6.1 的规定,依据基于风险的检验结果可适当延长或者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长不超过9年;(2)以管道的剩余寿命为依据,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管道剩余寿命的一半,并且不得超过9年。对于风险等级超过使用单位可接受水平的管道,应当分析产生较高风险的原因,采用针对性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措施来降低风险,将风险控制在使用单位可接受的范围内。
(3)检验周期的缩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当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1)介质或者环境对管道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减薄情况异常的;(2)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注 1-3);(3)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4)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5)使用单位未按照本规则附件A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6)基础沉降造成管道挠曲变形影响安全的;(7)检验中怀疑存在其他影响安全因素的。注1-3:环境开裂主要包括应力腐蚀开裂、氢致开裂等,机械损伤主要包括各种疲劳、高温蠕变等,参见 GB/T 30579《承压设备损伤模式识别》。
(4)未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
因特殊情况未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管道,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申报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征得上次承担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同意(首次检验的延期除外),可以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本规则2.6的规定办理。对未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管道,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与应急管理措施。
5.使用单位的义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制订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在管道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向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2)做好检验配合和安全监护工作,对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检验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提出处理或者整改措施并且负责落实,及时将处理或者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检验机构。
6.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职责
(1)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管道的检验工作,对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注1-4);(2)从事管道的检验和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3)检验机构接到使用单位的管道定期检验申报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4)检验机构应当定期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检验工作安全培训,并且保存培训记录。注1-4:真实性指的是报告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不作假证;准确性指的是报告所涉及的检测数据精度符合相关要求;有效性指的是检验机构的资质、检验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检验、检测时测量用设备、仪器和工具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检验依据合法,报告审批程序符合要求。
7.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即定期自行检查,是指使用单位在管道运行条件下,对管道是否有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8.年度检查基本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年度检查管理制度。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自行实施年度检查时,应当配备必要的检验器具、设备。
9.年度检查内容
年度检查应当至少包括对管道安全管理情况、管道运行状况和安全附件与仪表的检查,必要时应当进行壁厚测定和电阻值测量。
9.1管道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齐全有效;(2)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安装竣工图、质量证明文件、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修理资料等是否完整;(3)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日常维护、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5)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6)安全附件与仪表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7)是否已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且有演练记录;(8)是否对事故、故障以及处理情况进行了记录。
9.2管道运行状况检查
检查内容:(1)检查管道漆色、标志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检查管道组成件以及其焊接接头等有无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缺陷;(3)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情况;(4)管道有无异常振动,管道与相邻构件之间有无相互碰撞、摩擦等情况;(5)管道隔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以及防腐层破损等情况,必要时可以采用红外热成像检测、热流密度检测等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节能评价;(6)检查支吊架有无脱落、变形、腐蚀、损坏,主要受力焊接接头有无开裂,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是否积水,恒力弹簧支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符合要求,变力弹簧支吊架有无异常变形、偏斜、失载,刚性支吊架状态、转导向支架间隙、阻尼器和减振器位移、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7)检查阀门表面有无腐蚀,阀体表面裂纹、严重缩孔、连接螺栓是否松动等情况;(8)检查放空(气)阀和排污(水)阀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有无异常集气、积液等情况;(9)检查法兰有无偏口以及异常翘曲、变形、泄漏,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腐蚀等情况;(10)检查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以及波纹管波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失稳现象,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损坏现象,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11)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12)对有蠕胀测量要求的管道,检查管道蠕胀测点或者蠕胀测量带是否完好;(13)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检查。
检查重点部位:检查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部位:(1)压缩机、泵的进、出口部位;(2)补偿器、三通、弯头(弯管)、异径管、支管连接、阀门连接以及介质流动的死角等部位;(3)支吊架易损坏部位以及附近的管道组成件和焊接接头;(4)曾经发生过影响管道安全运行问题的部位;(5)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以及与重要装置或者设备相连接的管段;(6)工作条件苛刻以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7)基于风险的检验分析报告中给出的高风险管段;(8)上次定期检验提出重点监控的管段。
9.3壁厚测定
需要重点管理的管道或者有明显腐蚀的弯头、三通、异径管以及相邻直管段等部位,应当采取定点或者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的布点和测定频次应当依据腐蚀部位测量结果确定。定点测厚的测点位置应当在单线图上标明,并且在年度检查报告中给出壁厚测定结果。发现壁厚异常时,应当适当增加壁厚测定点,必要时对所测管道的所有管段和管件进行壁厚测定。
9.4 电阻值测量
应当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以抽查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值和法兰间接触电阻值测定。防静电接地电阻值应当不大于100Ω,法兰间接触电阻值应当小于0.03Ω。
9.5 安全附件与仪表检查
一般要求:安全附件与仪表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安全附件与仪表,不得投入使用:(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不检定的;(4)无产品监督检验证书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有要求的)。
安全阀检查内容:(1)安全阀选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安全阀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整定压力是否符合管道的运行要求;(3)弹簧式安全阀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4)如果安全阀和排放口之间设置了截断阀,截断阀是否处于全开位置以及铅封是否完好;(5)安全阀是否泄漏;(6)放空管是否通畅,防雨帽是否完好。在检查中,如果发现选型错误、超过校验有效期或者有泄漏现象,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否则应当暂停该管道运行。
爆破片装置检查内容: (1)爆破片是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期限;(2)爆破片安装方向是否正确,产品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3)爆破片装置有无渗漏;(4)爆破片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有未超压爆破或者超压未爆破的情况;(5)与爆破片夹持器相连的放空管是否通畅,放空管内是否存水(或者冰),防水帽、防雨片是否完好;(6)爆破片装置和管道间设置截断阀的,截断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7)爆破片装置和安全阀串联使用时,如果爆破片装置设置在安全阀出口侧,检查与安全阀之间所装压力表和截断阀,以及二者之间的压力、疏水和排放能力是否达到要求;如果爆破片装置设置在安全阀进口侧,检查与安全阀之间所装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断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在检查中,如果发现爆破片装置存在超过规定使用期限、安装方向错误、爆破压力和温度不符合或者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时有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否则必须暂停该管道运行。
阻火器装置检查内容:(1)阻火器装置安装方向是否正确(限单向阻火器);(2)阻火器装置标定的公称压力、适用介质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3)阻火器装置是否有泄漏及其他异常情况。在检查中,发现阻火器装置存在安装方向错误、标定的参数不符合运行要求、本体泄漏、超过规定的检定或者检修期限、出现凝结、结晶或者结冰等,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否则必须暂停该管道运行。
紧急切断阀检查内容:(1)紧急切断阀铭牌是否符合要求;(2)紧急切断阀是否泄漏及其他异常情况;(3)紧急切断阀的过流保护装置动作是否达到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紧急切断阀存在铭牌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阀体泄漏、紧急切断阀动作异常等情况,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否则必须暂停该管道运行。
压力表检查内容:(1)压力表选型是否符合要求;(2)压力表定期检修维护制度,检定有效期及其封签是否符合要求;(3)压力表外观、精度等级、量程、表盘直径是否符合要求;(4)在压力表和管道之间设置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的位置、开启标记及其锁紧装置是否符合要求;(5)同一系统上各压力表的读数是否合理。在检查中,发现压力表选型错误、表盘封面玻璃破裂、表盘刻度模糊不清、封签损坏、超过检定有效期限、弹簧管泄漏、指针松动或者扭曲、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者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以及锁紧装置损坏等情况,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否则必须暂停该管道运行。
测温仪表检查内容:(1)测温仪表定期校验和检修是否符合要求;(2)测温仪表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是否匹配;(3)测温仪表及其二次仪表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在检查中,发现测温仪表超过规定的校验、检修期限,仪表及其防护装置破损或者仪表量程选择错误等情况,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否则必须暂停该管道运行。
10.年度检查报告及结论
年度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应当进行记录,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分析管道使用安全状况,出具检查报告(报告格式见附录a)。按照以下要求作出年度检查结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1)符合要求,指未发现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或者只发现轻度的、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可以在允许的参数范围内继续使用;(2)基本符合要求,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够保证管道安全运行,可以在监控条件下使用,并且在检查结论中,应当注明监控条件、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完成期限;
(3)不符合要求,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的情况,不允许继续使用,必须停止运行或者由检验机构进行进一步检验。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检查记录和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员审查批准。使用单位应当将年度检查报告及其记录(单项报告)存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到下一个定期检验周期。
年度检查则更侧重于日常运行中的常规问题,如防腐层的完整性、管道支撑和紧固件的状态等,通过年度检查,可以确保管道的日常维护得到有效执行,减少因维护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工业管道的检验标准通常根据国家或行业规范制定,如《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这些标准会根据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材料、新的制造和检测技术,确保检验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和年度检查是确保其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通过遵循严格的检验标准和程序,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保障工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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